天之星天文论坛(大陆著名天文论坛)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热搜: 历史
查看: 2201|回复: 2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韩媒呼吁韩外交部出面应对中国“海盗”渔船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11-12-7 15:58:0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
资料图:中国渔民与准备登船的韩国海警对抗

韩国大检察厅4日宣布,将对逮捕的“非法”中国渔船的保释金从目前的最高7000万韩元上调到1亿韩元(1人民币约合176.8韩元)。韩媒也呼吁zf对中国渔船强硬,并称韩国海警事实上已对中国渔船“宣战”。
据韩联社报道,所谓保释金,是指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,外国船员为赎回被扣押的船只或其他物品而预交的款项。除上调外国非法渔船保释金外,韩国大检察厅宣布,对于将非法捕捞的鱼类转移到其他船只的行为,将把罚金从3000万至6000万韩元提高到4000万至7000万韩元。
韩国KBS电视台5日称,韩国海警决定加大巡逻力度,事实上已向中国渔船“宣战”。报道称,截至今年11月底,韩国海警共查获“非法”中国渔船439艘,较去年同期的300艘增加46%。韩国《每日经济》5日发表题为“外交部要出面解决像海盗一样的中国渔船问题”的文章称,考虑到中国渔船日益猖獗的“非法”作业,仅加强管制或提高罚金是不够的,必须在外交层面“严肃应对”。报道还敦促zf加强与俄罗斯和日本合作,共同阻挡中国渔船“无法无天”的滥捕。
日本共同社5日称,日前在东京举行的日韩渔业管理工作磋商会谈上,因韩国渔船在俄罗斯沿海作业时曾遭到中国渔船妨碍,日韩两国决定联手采取应对措施。




http://news.qq.com/a/20111206/000438.htm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
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7 15:58:47 | 只看该作者
据10月25日出版的《环球时报》报道,韩国海警24日突然软化处置“武力抗法”的中国渔船的调子,称将对被扣押的2艘中国渔船和21名渔民“从轻处理”,在交纳部分保证金后准备“放人放船”。此前,韩国木浦海洋警察署对《环球时报》记者证实,已经释放1艘中国渔船,还有报道称10名中国船员已被释放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24日对该事表态称,中国驻韩国光州总领馆正在紧急处理此事,要求韩方文明执法,在执法过程中避免暴力,切实保障中方人员的安全与合法权益。

分析人士指出,韩国海警的表态表明,该事基本上已告一段落。在此之前,韩国海警曾扬言,将搜集证据,对5名中国船员以“妨害公务”罪名提起诉讼。木浦海洋警察署官员24日对《环球时报》记者表示,如果证实没有“暴力行为”,中国渔民会面临“罚金”,具体金额根据韩国检方的调查来决定,一般最高罚金为7000万韩元(约合人民币39.2万元)。

韩联社称,韩国海警此次行动“干脆麻利”,40分钟就结束抓捕。木浦海洋警察署署长朴成国24日表示:“从本月16日开始,中国禁渔期结束,因此很多中国渔船跑到韩国一侧非法捕鱼。如果下次再威胁警察或采取集体行动对抗执法,就再不会宽大处理”。
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7 15:59:29 | 只看该作者
环球网记者张哲报道,韩联社10月23日报道称,韩国木浦海洋警察署扣押了3艘在新安郡黑山面可居岛西面30公里处进行“非法捕捞”作业的30吨级中国渔船,目前正在对被扣留的31名船员进行调查。

环球网记者24日就此事电话联系了木浦海洋警察署。该署外讯科负责人崔柔兰(音)表示,目前被扣的3艘中国渔船中的一艘“已被释放”,另两艘正在等候调查。韩方将以“妨碍公务执行”为由,对中国船员进行司法处理。

韩国媒体此前报道称,韩国海警在登船时,遇到中国渔民的“暴力抗法”,船员用铁锹和木棒进行“武装抵抗”。对此,崔柔兰说,韩方只有根据现场拍摄的画面及相关证据才能定性中国渔民是否“暴力抗法”。如果没有“暴力行为”,中国渔民会面临“罚金刑”,具体金额要根据韩国检方的调查来决定,一般最高罚金为7000万韩元(约合人民币39.2万元)。如果有“暴力行为”,可能会面临拘留等刑事处理。

崔柔兰还说,中国渔船“当时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内进行非法捕捞”,所以海洋警察署方面会根据韩国的相关法律严加处理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Astronomy Forum of Starry Sky ( 浙ICP备16020121号 )

GMT+8, 2024-5-21 17:01 , Processed in 0.075728 second(s), 18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